
社会餐饮企业 
社会餐饮服务经营者是指除中央厨房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外的餐饮服务经营者,如餐馆、快餐店、小吃店、饮品店、甜品店、食品小作坊等。日常监督检查共73项检查内容,其中重点项21项,一般项52项。
食品销售企业 
食品销售者是指以零售或批发的形式销售食品,如商场、超市、便利店、食杂店、食品批发商等,日常监督检查共64项检查内容,重点项30项,一般项34项。


食品生产企业 
指以农业、渔业、畜牧业、林业或者化学工业的产品、半成品为原料,通过工业化加工、制作,为人们提供食用或者饮用的物品的企业。日常监督检查共68项检查内容,重点项27项,一般项41项。
单位食堂 
单位食堂(学校食堂),指设于机关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企业等,供应内部职工、学生等集中就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。 日常监督检查共66项检查内容,重点项21项,一般项45项。


中央厨房及集体配餐 
中央厨房,指由餐饮单位建立的,具有独立场所及设施设备,集中完成食品成品或者半成品加工制作并配送的食品经营者。集中用餐配送单位,指根据服务对象订购要求,集中加工、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的食品经营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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